1、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2、契税(按面积大小缴纳1-3%不等); 3、印花税:成本房价的万分之五; 4、未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1、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2、契税(按面积大小缴纳1-3%不等); 3、印花税:成本房价的万分之五; 4、未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收起
按照实际成交价格(或者过户申报价格)的5.5%的营业税,其中包含0.5%的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
具体要看你们双方合同签订是否约定额外费用负担,如果未列,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定金.
1、过户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 2、过户时候提交双方身份证,产权证,以及房地局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3、如果现在还有贷款的话,那么只能是先将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之后按照二手房贷款政策重新申请贷款,现在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有些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垫付资金的转按揭业务,但是收费也比较高
你可以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你家或医院办理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到你的名下,你拿着公证书就可以自由处置房产了,记得写请委托你办的事宜及房款的收付问题,费用不是很高,北京是200-300元。
拿着你们的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房本到当地房地局过户,房本下发日期没有满五年要缴纳营业税,是合同价的5.5%,普通住宅的契税是合同价的1.5%,不知道您的房产是什么性质的,房改房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合同价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地局,尽可能的作低一些.(如果您暂时不打算将此房再次出售的话)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是国家的,不像房产,土地你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土地是经过出让并且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你拥有的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是划拨的或农村自留地那么你拥有的将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不管是那个城市应该是一样的
要交的`是5.55%的营业税~反正未满5年的现在都要交不管是什么房子~除非你是老胡同志
办赠与手续就行,首先办理赠与公证:20元/平方,其次拿公证书、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需负担3%的契税
"手机"说的对一半,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契税和营业额由谁来交,但事实上卖方不会把这些税费凭空的送给买方(非亲非故的),其实所有的税费都是由买方来交的.只不过是你没看见而已.
首先要出示你与你父亲关系的证明。 然后去改房产证的名字。 这属于无偿过户,但也 需要小部分钱 到当地房产所去查好了 最简单了 。
首先您没有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约定双方事宜,并且你家那面已经过户,着只能让您下次买房必须找家正规中介办理,签署三方买卖协议这才对您有益的,
合同条款并不严谨,乙方根据“第六条:尚诺已方与厂方发生住房所有权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解;”要求补偿2万元;这种情况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年以后再办理过户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屋的产权依然属于对方,这五年中间会存在很多变数,对方可以用该房产贷款,也可以用于抵押,或者说可以推翻原有的交易,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你就完全陷入被动,所以,要慎重考虑.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做为购房时间。
“5月15日.乙方通过中介,购买甲方一套物业.以45万成交.费用按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以及佣金.合同有效期是一个月。” 既然是按照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那么营业税按照规定就应该是由卖房子的乙方出的,也就是乙方出。 按此推断当然是乙方违约。
有影响。 例如买方通过公证书甚至采用作假手段将房产抵押,在抵押之后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那么还款人就是尚未办理过户的原业主,此外,由于没有过户,日后如果国家增加新的税费种类,很可能会在过户时候造成买方和卖方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1优惠价的房子有房产本,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关税费改成成本价方可上市交易。 2回迁房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实行的。
1、这个收据个人是无法买到的; 2、因为这个收据是专用收据,开发商也只有在拿到预售证后才能买到,且这个发票不能手写的,只能用票据打印机打印。
没有房产证的话是不可能过户的,至于你所说的这种住宅,说白了属于五证不全的房产。 如果打算购买的话,建议还是谨慎行事。其交易行为和产权是不被国家认可的
公积金贷款确实会发生一部分费用,至于费用标准各个地方规定不同。 如果是确实有该项费用收取规定而购买方由于不愿意交纳费用提出退房的,开发商有权不退定金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那是不可能的,深圳现在有1200万人,而特区内未拍卖的住宅用地不到2平方公里了,政府除非能搞出100平方公里的住宅用地出来才能把楼价抑制住,不然的话楼价还会涨。
很不幸你被拆迁工程处选为拒搬的典型,这样的话他们已经申请了行政裁决,即已经进入法定程序,接下来如果未在15天内搬迁,那样的话他会申请强制拆迁的。 (1)不搬是不可能的,现在按法定程序规定,强制拆迁听证会开完后,就要进行强拆了,如果有问题你就去法院告,不过也是没有用的,房子肯定是要被先拆了的。 (2)听你的意思,现在拆迁人又给出比你原先高的价格来补偿,那你要求按现在最高的是有道理的(只要你还没有签定拆迁协议)。一般拆迁人也会同意的。当然这在强拆听证会之前应该可以协商的到。 (3)其实你如果家里有装修,你要申请装修单独补偿,可以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你的装修单独评估,并出具估价报告书。然后就可以要求拆迁人(一般委托拆迁工程处)进行协商补偿。 (4)你应该已经收到一份关于你房屋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而且上面的评估结果应该比你预期的要低。你可以找一些房地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士,对估价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找出问题,也能暂时解决,因为裁决的合法依据是估价报告的结论,如果结论被否定,裁决结果就要撤消了,等估价报告重新出具后才行,这样可以推迟时间。 (5)总结:不过在强制拆迁听证会之前建议还是可以磨一磨的,因为正常拆迁人都喜欢协商解决,因为进入法定程序手续繁琐,时间拖太久,而且评估、鉴定、听证等也花了不少的精力、时间、金钱等。所以他们一般也想可以稍高一些补偿后,尽快拆迁交地建楼。 如果房价不能提高补偿,可以叫拆迁办从装修中抬高补偿,这样不会影响到其它拆迁户的情绪。我想在申请强制听证之前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千万不要把关系搞得太僵了,不然最后吃亏的都是自己。
银行对贷款人的基本要求有两点:其一是要有经济偿还能力,其二是年龄不能太大。你父母是不符合银行放贷的标准,所以是贷不了款的。解决的方法是:可以做你与你母亲的名字,然后借款人写的是你,你母亲作为共有人应该是可以的。然后你再去做一份财产公证,你占的份额为10%或者更少,你母亲占90%或者更多一些,这样可以达到你的目的。 其二:有个问题不得不说一下,因为你作为借款人,那你就必须支付按揭贷款,可是你已经结婚,按道理你所付的款项是属于你与你老公的共有财产,这样对他而言就有些不公平了。所以对你的做法会有一些不理解,当然这是家务事了,以上是我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XX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XX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XX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XX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XX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XX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目前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平价房、安居房、解困房等。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设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应征收的各项收费减免50%,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面积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限制。 具体步骤: 六步买完北京经济适用房 领表填表核价登记公示购房———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针对中低收入家庭推出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价格比周边楼盘便宜500元至1000元。为防止高收入家庭买到经济适用房,政府在购买程序上严格把关,因此老百姓也要面对比较繁琐的手续,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办,不知情而跑了不少冤枉路。日前,本报记者陪同购房者老杨夫妇跑完了这一套手续,体验了一把购房的全过程。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链接一:外地人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 一般来说外地人是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但例外情况是,外地人中有《工作居住证》俗称“绿卡”的是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人才有资格申请办理“绿卡”。 另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链接二:超过购房总价标准该缴多少综合地价款? 我想购买每平米2280元的瑞海新城128平米,我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70平米,我要交多少综合地价款? 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面积。目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米4000元。 举例来说,这位购房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为70平米,那么他所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最高总价就为28万元。在28万元总价的限定下,2280元的128平米住房总价为29.2万元,这样它只需对超出的1.2万元多交10%的综合地价款,超过规定面积购买的住房部分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并应在产权证中注明,今后上市不再补交这部分土地出让金。 链接三:学生、有房户和私企职工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城镇居民具备购房资格。在校本科(或以下)的学生是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在京研究生可凭集体户口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有房户能否购买,要看其家庭名下产权房的面积大小。如果小于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则可用两项之差的补贴面积购买经济适用房。例如,高级工张女士现有住房59.5平米,她的补贴标准是70平米,那么她就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中10.5平米不用交10%的综合地价款。
首先要搞清楚该房能否过户?若能的话,可写一份协议,说明原因,比如如你上面所说的为什么是写你朋友的名字而由你去付款,写明应在何时进行过户,不能过户时的处理意见,然后去公证处办理公正,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要不朋友也许会变成敌人。
解答如下: (1)已知:该家庭可用于支付抵押贷款的月还款额 A=6000*30%=1800(元) 月贷款利率i=6%/12=0.5%,计息周期数n=15*12=180个月 (2)则:该家庭有偿还能力的最大抵押贷款额: P=A[(1+i)^n-1]/[i(1+i)^n]=1800*[(1+0.5%)^180-1]/[0.5%(1+0.5%)^180]=21.33万元 (3)由于抵押贷款比例为80%,则最多可以购买住宅价值为: 21.33/80%=26.66万元 (4)单价为3000元/每平方米,则最多可以购买的平方数为: 最大购买平方米数=266600/3000=88.87平方米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正确就投我的票,呵呵:)那样我就知道了
这样的房子的购房合同无法登记备案,必须要求开发商尽快解除抵押以便登记,否则合同不能生效,更不用说产权是无法办理的,在一定时间如果不能够登记备案就可以要求退房。一般开发商会在房子出售后尽快解押的。
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具体审核时,以夫妇双方职级高者为准。对于无业或任职于非国有企业的申请人或配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申请家庭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
最好不好买这种房产,万一那家单位出现一些情况,对你是没有利的,你公证也没有用的,要有房产证的房产,国家才会支持这种购买者,买这种房对你是更有利的,才能真正保证你的利益.
不需要交纳,经济适用房属于福利保障性质的住宅,首次上市交易免营业税
不能。因为产权证已经是你名下的了。 最多只能跟房东商量一下。尾款推迟一些。到时候支付一些利息。得到他的凉解。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可能会出现这么一条是几月几号之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尾款。不然就得支付违约金。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可以,主要依据合同、发票、契税发票,以及公积金卡、身份证明等即可。
这种情况很难办~你可以申请法律支持,但是胜算很低~开发商通常都是霸王条款~你胜了有的比较差的开发商也会整你!~ 另外你买房子的时候承诺你是在7月30日前交房吗? 还是说12月31日前? 或者说在签合同的时候写错了!~ 因为一般开发商在签合同的时候很仔细~ 都会确保日期前后交钥匙,有时候可能会延期半个月到1个月~这个是正常的~可能房屋验收或者交钥匙人多需要分批进行,但是你这5个月的时间就很长了~你可以回忆下~ 是不是卖房中承诺你的日期和合同日期不同,估计是写错了~~ 但是不管写对了还是写错了~~ 你都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法律求助支付你违约金!~~~ 最后提个小建议~其实如果该开发商的房屋品质~服务等方面做的你可以接受而且满意~这点小事犯不上去和开发商计较~别整来整去对自己不利! 呵呵 怕你被开发商抱负~ 这事有不少!
这个问题,你需要按照合同办理. 如果合同证明你有理,你需要提出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不用担心,按法律是怎样就是怎样. 同时要注意:在以后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多个心眼.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写入合同中.
赶紧看看你的合同, 一般合同中都有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如果对你有利那么恭喜你,你会得到赔偿,如果免责方是开发商,那么你很不幸,就请接受全国人民给你的捐助吧!
每一小区的情况都不一样的,一般来说能不能更名都是由开发商来定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应该拒绝的.
1、应明确授权,不能简单的写“全权代理”。 2、对方的授权委托书要留存。 3、共有产权人应一致授权。
一般来说,买方是全款的话就是在交完房款的同时立即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是贷款的话,买方批贷以后就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当天还得交税。
1.上海有明确规定,外地户口(有居住证的例外)只能选择参加综合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和意外+工伤,并且跟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保不是一回事,这个只能在上海范围内使用,也不能转移的,养老在参加满1年后可以得到一本老年补贴证,也就是将来到60岁了可以根据交费年限领取一笔老年补贴,然后完事,医保等可以在上海范围内使用,出上海也不能用了 2.关于住房补贴的并不是很明确,尤其是你说的请假怎么扣,就帮不了你了
去找城管~在不你就研究下治安管理条例 和合同法~不过最重要的还是 你个人的原因 是不是有好多时间和这些人磨~要是有 你就赢了~中介国家该管管了~ 参考资料:合同法
中国特色的猫腻,你说可以买吧,但国家有规定说不可以买, 你说不可以买吧,但是就有人可以卖, 至于合同,不事的话就是有效合同,出了什么大事的话就是无效合同,
导致业主退房的原因有许多,比如原规划变更,面积缩水、产权证未办理下来等问题。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更多的时候,购房者提出退房,会受到开发商的种种抵制。 一、是否符合退房条件 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以下是常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七种情形: 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不能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二、协商不成再诉讼 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如业主发现墙体出现裂缝,可提出与开发商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构成影响,并可以修复,法院将不予支持业主退房请求。但若鉴定后发现裂缝无法修复,法院则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请求,同时会判鉴定费和业主的装修费由开发商支付。 三、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在索要违约金方面,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此外,开发商还应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流程一览表建议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退房: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最好是以书面的方式)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再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法规支持 ●购房者可索回保险费对应法规:《保险法》相关规定退保程序: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定后,投保人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购房人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违约金就高不就低对应法规:《合同法》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定金可双倍退还对应法规:《合同法》第116条具体内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条款解读:“违约金”与“定金”只能择一适用,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这时购房者可选择适用相关赔偿金额较多的一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可以退房的各款条件,更何况你连合同都没有签,那要求退回订金及首付的理由是十分充足的。
按道理说没签过定金合同的话,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因为那个还只能算是意向金. 一般来说是买卖双方协商. 但是就你的情况而言,现在也只能借由中介来处理,如果他无法处理的话就只能采取法律途径了. 所以说付意向金的时候还是要考虑清楚为好...
如果是甲方不想交易,定金是房款的话,甲方交给乙方的定金是无权要回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如果他们不想卖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但是现在一般是中介收了定金,这笔钱未必能转给房主,你要确定这笔钱有没有交给房主,就是卖方。 中介一般是需要促成交易的,但是如果只是你们单方不愿意购买的话,中介费还是要支付的,如果是因为中介的原因无法促成交易的话就不用支付中介费。
答:不管是期房还是现房,签合同前都请您再查验该项目的合法证明──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销售)许可证》,并要与发展商签署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契约》。由于预售制度是无形产品交易,在竣工之前购房人无法目睹实际屋况,所以只能通过契约来保障购房人的权益,若契约条款不明、不详、疏漏,不但无法保障购房人的权益,还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签订预售契约应注意以下要点: * 开工日期 预售契约应明确开工日期,否则发展商在领取执照后若干月内开工都不违约,同样,没有对开工日期的约定,工期进度、竣工日期都无从谈起。 * 工作日 指扣除无法工作的假日、星期日、雨天、变更设计未获批准前的工作日数。 * 完工日 工程竣工并不意味着各种资质手续的齐备,对购房人来说,产权过户才意味着购买了让人放心的商品房,因而工程竣工、各种资质手续完毕才算做完工日。 * 延误工期 在工作日约定的范围内,不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是因人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应列明支付的违约金。 * 按工程进度付款 购房人可要求在契约上注明二次缴款期间最短的时间间隔。 * 按时付款 购房人可在契约上注明:发展商延误工程,在何种情况下可暂时不付预付进度款。 * 面积误差 面积以实测为依据,并规定正负误差的比例和约定超过误差的处理措施甚至是处罚措施,及购房人有解除契约的权力。千万不要用“多退少补”等对购房人不利的语言。 * 摊销比例 预售契约应明确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及摊销面积的比例。 * 定金 一般购房人看过房屋模型、样板间、平面图、问清售价,销售人员会催交定金。购房人必须牢记,您还没签约,您的权益不会因您交了定金就拥有了保障,妥善的解决办法是交定金时就做好文字承诺。若产权有问题、米数有问题或房子有瑕疵,定金应如数退还。 * 建材 建材品质往往是购房人忽视的,发展商为打价格战,常会在建材上以次充好,为此,在预售契约上对门窗工程、卫浴工程、厨房工程、地面及墙身工程的建材应清楚标明型号、规格、厂家,并以此作为验收的依据。 * 税费 预售契约应明确规定期房交易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种类、比率、额度,作为纳税人双方应交税费的根据。 * 保修条款 房屋的结构工程固然重要,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应引起购房人的高度注意并在预售契约保修条款中注明保修范围及内容。 * 相关资料 签订预售契约应保存好与契约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附件、补充条款、相关图纸,以此作为验收房屋、付款、产权过户、保修的依据。 >>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 相关报道: 定金转让买期房有风险 期房风险取险于人 买期房,瞅准了、问清了、再交钱!
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指村委会或者细化的村民小组可以代表该集体组织与集体内部成员签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这是我国充分尊重村民集体意思自治及保护集体土地的规定. 你所提到的 村经济合作社 性质不明确,可能是历史遗留的老称号,建议你再重新确认一下,若是我前面提到的 村委会或细化的村民小组 则可以代表集体组织签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