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南宁市外资企业变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 根据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二) 根据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本表); 2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3董事会决议原件(董事签字人数须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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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5698456(麻烦设为好评,O(∩_∩)O谢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