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江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若需委托他人指界的的还需提交指界委托书(原件); 4、土地权属变更证明: (1)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原件); (2)导致权属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征地红线图等); (3)其他证明材料。
5、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宗地草图及界址点坐标表原件; 6、经数字化地籍测量的办证宗地图(原件); 7、属委托代办的另提交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土地登记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委托代理书(合同)原件; (2)土地登记代理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注册证书(正反面)复印件; (5)土地登记代理人从业注册证明复印件; (6)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答:办理流程申请人申请→收件、初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实地查看→初审→审核→审批→登簿→发证→归档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