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佛冈县大病医疗救助和其他医疗救助应该怎么申报?
清远佛冈县大病医疗救助和其他医疗救助应该怎么申报?
办理条件非民政部门核定的在享受民政救济的农村五保、孤儿和城乡低保意外的人员 另:在扣除各项医疗保险可支付部分、单位应报销部分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50000元的,可按个人负担部分的20%给予救助;每人全年累计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办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 《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史材料、出院证明》 《医疗收费的有效票据或复印件》 《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基本医保和各种商业保险报销医疗费用的凭据、发票》 《获得社会制定医疗捐赠的凭证》 办理流程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民政窗口→县级民政部门→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民政窗口 办理地点佛冈县民政局窗口 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 地址:佛冈县各镇政府 联系电话:高岗镇:0763-4511059、迳头镇:0763-4782393、水头镇 :0763-4721280、石角镇:0763-4281237、汤塘镇:0763-4631215、龙山镇:0763-4681188 办结时限与费用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收费 。
答:不是说参加了医疗保险就不用交费这不可能的,只是说你参加的住院保险到时就医时的个人交费就少点,只要是医保用费就可以报销一部份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