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进行核算?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如何进行核算?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 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问:单选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即增值税劳务)税率为( ) A、17% B、13% C、6% D、4%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即增值税劳务)税率为(17%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