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
包头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同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 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精简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简的职工等;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均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发放标准 1、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我市城区为一类标准,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500元的80%,即1200元; 2、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我市城区标准为1500元的70%,即1050元。
答:1、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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