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清远户口迁移要哪些材料?
办理清远户口迁移要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1、夫妻投靠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其他因特殊困难(如疾病、伤残、特困等)需要照顾解决的有关证明。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答: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市外户籍人口在市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