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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出口保鲜蔬菜及辣椒生产企业卫生备案主要有哪些步骤?

如何办出口保鲜蔬菜及辣椒生产企业卫生备案主要有哪些步骤?
哎*** | 2017-03-12 19: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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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2 19:42:51
就*** |2017-03-12 19:42:51 53 4 评论
出口保鲜蔬菜及辣椒制品生产企业卫生备案主要有以下流程:(―)申请1.申请需准备的材料(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同时附法定代表 人委托书>(3)企业卫生质量体系文件;(4)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和生产 工艺关键部位的图片资料;(5)申请注册登记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 业原料、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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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保鲜蔬菜及辣椒制品生产企业卫生备案主要有以下流程:(―)申请1.申请需准备的材料(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企业同时附法定代表 人委托书>(3)企业卫生质量体系文件;(4)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和生产 工艺关键部位的图片资料;(5)申请注册登记产品的说明书和生产加工工艺资料;企 业原料、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来源和使用方法等资料。2.申请前的准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前,应当向所 在地的分支局申请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审查合格方能施工。新建企业由分支局负责卫生审查和卫生注册的指导工作。 原则上不接受在工厂选址、工艺流程等有无法弥补缺陷的企业注册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前,按 上述要求向所在地分支局提供本企业电子及纸制版本的有关申请材料。纸制版本应为A4规格,对各项材料分别装订,便 于存放于A4档案盒中。3.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分支局(受省局委托)提交申请材料,提出申请。(二)受理企业所在地的分支局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登记前 工厂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和资料审查,并对拟申请注册企业按照《管理规定》及相关卫生规范进行指导,填写“出口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查记录”,并由分支局分管局长签 字。卫生条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企业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企业有关资料向分支局提出卫生注册登记申请,分支局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形式审查的内容是: 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需要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分支局应当场或 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 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分支局向申请人出具“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事项不属于卫生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范围的,或审查 发现企业提交虚假材料的,分支@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卫生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 (文件评审、现场评审、跟踪评审)时间为30个工作日,不 计算在卫生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期限内。在专家评审阶段,申请人补充材料,由于申请人原因不能及时现场评审和申请人 对现场评审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的时间不计人专家评审 时间。(三)专家评审在作出受理决定并收到企业卫生备案(登记)申请后, 指定由有经验的评审员担任组长、1 ~2名具备资格的评审员 参加的评审组,将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应 与被考核企业没有任何直接利益关系。评审组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文件评审并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和跟踪评审。评审组文件评审结束后,认为企业需要补正材料的,应 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通知申请人在30日内提交 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或申请人提交材料仍不符合 要求的,向青岛局综合处报告,综合处向申请人出具“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经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评审组将进行现场评审。由评审组长主持,企业管理层和质量体系相关部门负责 人参加。评审组长向企业人员介绍评审员及评审的目的、依据等;企业负责人汇报企业的情况;评审组按照《出口食品生 产企业卫生要求》及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可采取提问、查阅 记录、现场抽查、抽样验证等方式对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及基地(源头)、自检自控能力等进行全面评审。(四)审批发证省局认证监管处对评审组上报评审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复查。对评审不合格的,签发评审不合格通知,对评审合格的,批准注册并颁发卫生备案证书。经评审不合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自不合格通知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重新提出卫生注册申请。重新提出申请的,在申请前应当认真整改。出口食品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备案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复查申请。受理申请后按照评审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复查,合格的予以换证,不合格的或者未申请换证的不予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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