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可以自主选择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中,哪些项目必须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哪些项目可以自主选择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纳人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 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这是法律的强制性的规范约束。该法第十九条 条款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 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第十八条与第十九条规定属于法律普遍的、共性的与特殊的、个 性的基本逻辑关系中的范畴。也就是说,该法第十八条是第十九条的执行前提。因此,采 购人不能断章取义只运用后一条作为挡箭牌来规避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 只能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不能自行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只有那些不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才能在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 (属于代理政府釆购类的应该在省级财政部门以上确认和审核并备案)的釆购代理机构之 内行使选择权,否则将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答: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