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哪些材料呢?
洛阳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哪些材料呢?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1。 5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且限《房屋所有权证》签订之日起5年内提取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间隔满13个月),《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提供含有个人及房屋信息和盖章页; 2。 5年以内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付款票据金额; 3。
二手房《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单位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6。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填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同时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办理提取时需酌情考虑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是否能满足个人贷款需求。
答: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两种,其一是发生住房消费,其二是不能继续缴存的情况。象你的情况是第一种,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发票(二手房是契税票)原件,由单位代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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