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遂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什么?
自2013年11月起,我市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800元。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居民,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答: 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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