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房屋注销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江门房屋注销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呢?
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房屋所有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如房屋拆除、倒塌、被征收等证明或经公证的放弃房屋所有权声明);(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 5、抵押权注销登记书或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 6、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书或最高额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 7、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书或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在建工程抵押权注销登记提交) 8、需役地或供役地灭失、征收、地役权合同的解除、终止、无必要存在等有关资料;(地役权注销登记提交)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答:办理条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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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35698456(麻烦设为好评,O(∩_∩)O谢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