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费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
惠州费房屋类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基本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在自住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 12、市公积金管委会认为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答:一、申请人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作为用途; 二、申请人已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三、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调离本...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