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贵阳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参保居民自行前往安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外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费用; (5)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诊疗目录外的费用; (6)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就医的; (8)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就医的; (9)属于工伤支付的医疗费用; (10)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11)其他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答: 报销条件 参保人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自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社会保险机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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