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政府津贴?
如何申请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政府津贴?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本市农业户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中男性年满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满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且女方已使用宫内节育器或退出育龄期、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农村居民。
所需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结婚证; 户口簿; 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近期有环无孕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免冠(1寸)近照5张。 窗口办理流程 1、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并填写《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政府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初审,送镇计生办审核并加具意见,送县人口计生局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奖励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的,告知本人。
2、由县计生局向县财政局提交符合条件的名单,由指定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金。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村(居)委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报镇(街道)计生办; 2、镇(街道)计生办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在每月20日前报县人口行政部门; 3、张榜公布时间为10日,对群众有异议的,村委会报镇计生办并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清楚后重新公布;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十日。
承诺期限:1、村(居)委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报镇(街道)计生办; 2、镇(街道)计生办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在每月20日前报县人口行政部门; 3、张榜公布时间为10日,对群众有异议的,村委会报镇计生办并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清楚后重新公布;特殊情况的,可延长十日。
办事窗口 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惠东县人民政府大院 2号楼 四楼 联系电话:0752-8822571 交通指引:2号、5号、7号公车,广发银行站或者中国电信站下车 收费标准: 免费。
答: 办理对象 本县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为本县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 所需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需原件和复...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