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生儿落户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江门新生儿落户办理需提交哪些材料?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答:办理条件政策外出生的婴儿(含超生、非婚生育),须符合: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