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伤”和“老工伤”的区别有哪些?
“新工伤”和“老工伤”的区别有哪些?
(1)在2005年6月30日(含)以前发生的工伤属“老工伤”,之后发生的属“新工伤”; (2)“老工伤”的待遇由原单位(托管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工伤职工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或仍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待遇; (3)“新工伤”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各项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以上就是 “新工伤”和“老工伤”的区别。
答:不可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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