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出生登记怎么办理?
南昌市出生登记怎么办理?
1、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具体办理手续是: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其父亲、母亲、监护人或邻居凭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婴儿父母结婚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到新生婴儿拟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非婚生婴儿,经责任区民警调查属实,经审批后,参照婚生婴儿落户手续办理。 3、尚未落户或已随母落户、现又要求在城镇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口(年龄未满18周岁),允许其随父落户。 4、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持有关证明,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答:补办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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