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后该怎么处理?
第一步、爱车被盗后,第一时间报案、联系保险公司并保留事故现场。 第二步、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保存当期报纸。 第三步、3个月后如果还没破案,就到车辆管理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上相关部门、公司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养路费报停、汽车交强险、权益转让等业务。
第四步、整理相关材料: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单、损失清单、车钥匙、行驶证及副卡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原始发票、附加费凭证、登报寻车启事、停车场证明、停车费收据正本、权益转让书、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车辆管理部门封档证明(或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和养路费报停证明。
第五步、估算损失在被盗抢3个月之内找回的车辆归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 第六步、估算损失当全车被盗3个月仍未找回时,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按车辆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即该车出险当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的折旧额)赔偿,并进行20%的绝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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