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失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厦门市失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一)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对象为下列被征地人员: 1、《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村改居”居民,具体是指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村改居”的文件印发之日已在当地公安机关登记为常住户口的人员。 2、经批准耕地被征用40%以上的村民小组的村民,或耕地被征用40%以上且在征地时对该土地享有承包权的村民。 3、《办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农转非”居民,具体是指从1980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因土地被征用而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农转非”的人员。 (二)上述被征地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可以按照《办法》参保;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待其达到相应年龄时,方可按照《办法》参保。
答:参保手续的办理 (一)社会保险登记 1、“村改居”居民和被征地村民向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小组)申请参保,以村(居)委会(或小组)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