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的申报材料有哪些呢?
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报销的申报材料有哪些呢?
㈠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提供该医疗机构为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定点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转诊转院的应出具转院审批表; ㈡住院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住院费用发票; ㈢出院病情证明书; ㈣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或复式处方; ㈤异地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㈥因外伤住院的还应提供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㈦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办法1的人员,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市平工资以上,要求同时结算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办法1的费用时,需要提供本人持有的《德阳市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办法1》原件; ㈧委托他人代为申报医疗费用的,代办人应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答: ㈠申报受理: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备合格的,予以受理并给予出具《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系统外)结算受理通知书》,告知收到的申报材料、审核办结时间、费用拨付...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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