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涉外法律援助案件如何申请办理?
龙湾区涉外法律援助案件如何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④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⑥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⑦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⑧村级集体经济补偿的发放、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拆迁赔偿和婚姻家庭矛盾等民生事项;⑨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①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②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③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申报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明,如龙湾辖区居住证、护照、认证、翻译材料 2、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答: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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