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一照四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
(九)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十)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8月11日之前)、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立项计划文件、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