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行政管理设区市有哪些行政审批权限?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设区市有哪些行政审批权限
首先告诉你,这是交通部的行政管理范围。 你所说的货代,应该属于无船承运人(NVOCC)备案登记。 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含国际船舶运输与班轮运输、无船承运、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等业务)的许可、登记 一、行政许可的内容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 (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 二、行政许可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六条规定: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
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对外公布班期、接受定舱;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方式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二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权限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 2、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3、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4、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申请人为中国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 2、有与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相适应的船舶; 3、有明确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的计划安排。
答:1、《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船舶代理证》;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或旅客运输量报告单; 3、水路运输行业规费(港务费、船舶停泊费、航道养护费)和运输管理费缴...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