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证明房产共有人的各自比例?产证上一定有吗?
我出钱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当时(99年左右)父亲说没他的名他就不住,所以产证上写了他的名和我的名,因他是长辈,他在前。现在他还是不去住,我想去掉他的名,他已快80岁了,已很难去上海了,我不记得产证上有没有比例,如没有,怎样解决?然后我怎样去掉他的名?家中有继母(无孩),我及妹妹。全家人都知道是我的钱,也没人跟我争,只是想怎样把事情办好?怎样估价?谢谢。
最好的方法:让你公证处的人来你父亲家办一个公证,内容是把这套房产的名字更改为你1个人的名字,他的名字撤消,但由于交易中心是不认可撤消2字,所以内容就是转让他的一半产权(没有办法,当时你添 的名字时候没有做公证包含产权份额!)给你,由于你父亲年纪大不能到交易中心过户,只能委托非亲属来代办过户,只要公证人来你父亲家的时候受委托的人也到场就可以,其后过户的一切过程都由委托人代你父亲办理一切事项,交易中心收取该物业的总价的一半的1.8%转让费,举个例子:现在交易中心评估总价格60万,那交易中心就要收 60万 * 1/2 * 0.18=5400元,价格不能随便写,你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稍微低一点就可以了!
最好的方法:让你公证处的人来你父亲家办一个公证,内容是把这套房产的名字更改为你1个人的名字,他的名字撤消,但由于交易中心是不认可撤消2字,所以内容就是转让他的一半产权(没有办法,当时你添 的名字时候没有做公证包含产权份额!)给你,由于你父亲年纪大不能到交易中心过户,只能委托非亲属来代办过户,只要公证人来你父亲家的时候受委托的人也到场就可以,其后过户的一切过程都由委托人代你父亲办理一切事项,交易中心收取该物业的总价的一半的1.8%转让费,举个例子:现在交易中心评估总价格60万,那交易中心就要收 60万 * 1/2 * 0.18=5400元,价格不能随便写,你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稍微低一点就可以了!收起
已经登记了那就是按默认的各占50%!你目前要改的话要办理赠送或买卖手续,要交纳2%的交易税。你也可以让你父亲指定由你继承.等到老人过身后继承时,你家人放弃继承权!不过不知道那时侯会不会收遗产税啊,呵呵
已经登记了那就是按默认的各占50%!你目前要改的话要办理赠送或买卖手续,要交纳2%的交易税。你也可以让你父亲指定由你继承.等到老人过身后继承时,你家人放弃继承权!不过不知道那时侯会不会收遗产税啊,呵呵收起
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可以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默认为各占50%。
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可以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默认为各占50%。收起
已经登记了那就是按默认的各占50%,没办法从新变更了.现在最好的方法是让老人家指定由你继承.等到老人过身后继承时,你家人放弃继承权也行.总之都要等他过身后才能免税更改了,现在改要办理赠送或买卖才能变更.估价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自己不用烦.
已经登记了那就是按默认的各占50%,没办法从新变更了.现在最好的方法是让老人家指定由你继承.等到老人过身后继承时,你家人放弃继承权也行.总之都要等他过身后才能免税更改了,现在改要办理赠送或买卖才能变更.估价有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自己不用烦. 收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等你的产权证办下来一个月或是一年后你就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以后就是每年提取一次
现在银行贷款一般是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你的贷款已下来了,还了贷款以后再贷款应该还是执行下浮的利率,如果你同时贷两套房子,第二套的利率是要上浮的,也就是执行基准利率. 公积金利率大概是3点多,最近长了我记不清了,这个到公积金取个贷款宣传单就知道了. 当然可以贷啊,第一套你就应该用公积金的,利率比商贷的低很多.
你当时工资中是否有扣除呢? 现在确实是有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你所说的还是有这个可能的。
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1.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 如果购买房子想提取公积金里的存储余额,必须是你拿着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去提. 那样的话,你只能先办理商业贷款,之后在拿着你买房的那些证明,去提公积金,提前还贷. 2.商业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购买房子的价格,还款能力决定的! 你要开出的收入证明是月还款的2倍以上.收入证明超过1万的要有纳税证, 3.必须是在是买到房子之后,才能提公积金! 比如你现在的情况,买一个100万的新房子,月收入过万,想贷70,80万,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没有的,关键是你妻子帐户里的金额够你买房贷款的条件
北京人士吧,你可以到 的网站上算一下,一目了然,在首页偏右中间左右的地方
如果你们准备合伙购买的话,可以办理共有产权证书; 如果你们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话,只能是有公积金的一方才能购买
不好办!是你男友母亲单位的福利房,就只能办成你男友母亲的名字,如果他愿意和你签一份协议还差不多!你们两个人作为房屋的共同产权人。
如果开发商尚未将合同备案,那么在开发商愿意配合的前提下,可以改底单,以后产权证也可以办理到你的名下。 不过,毕竟不是正常交易,有些时候也是有风险的
只要你还清了公积贷款,就可以 再用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夫妻双主不论用谁的名义再贷公积金贷款是不行的,只要你买房就可以享受一次提公积金现金的机会,再次买房还可以享受提现,不需要用来还贷,
只要你还清了公积贷款,就可以 再用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夫妻双主不论用谁的名义再贷公积金贷款是不行的,只要你买房就可以享受一次提公积金现金的机会,再次买房还可以享受提现,不需要用来还贷,与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利率明显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