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如何得到的格陵兰
公元985年形成统一王国。公元8~12世纪为强盛的海盗时期,曾征服现英国、挪威、法国莱茵河畔等地区。14世纪走向强盛,并于1397年成立以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一世为盟主的卡尔马联盟,疆土包括现丹麦、挪威、瑞典、冰岛、格陵兰、法罗群岛以及芬兰的一部分。15世纪末开始衰落。1523年瑞典脱离联盟独立。1848年同瑞战败后将挪割予瑞。1849年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两次世界大战中均宣布中立。1940年4月至1945年5月被纳粹德国占领。1944年冰岛脱离丹独立。1949年加入北约,1973年加入欧共体。仍拥有对格陵兰和法罗群岛的主权。 1933年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丹麦和挪威关于"格陵兰东部领土"的主权争执案,虽然挪威人在格陵兰东部居住,但"挪威人的活跃程度不及丹麦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麦人拥有整个格陵兰主权。
问:国际法问题格陵兰岛并不是丹麦领土,为什么丹麦也能主张北极罗蒙诺索夫海岭的权利. 丹麦和格陵兰是什么关系?
答:格陵兰岛的地位很特殊,它并不是独立主权国家,只能算一个“地区”。是丹麦的一部分。但在丹麦,格陵兰岛是一个具有高度自治权力的行政区域,享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司法自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