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花园,四季园的房子便宜,可是旧了些,如果要买新一点的,就要贵很多哦!
如果可以改底单还可以考虑。 改底单就是将原来的购买协议或者拆迁协议上的人的名字更改为你的,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就直接办理到你的名下。 这种办法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但是实际中这样操作的很多。
5-6千/平方米(新) 由于国家控制房价过快增长,今年苏州的房价格已经没有上涨 现在的房价其实已经很离谱了,所以觉得短期内不太会涨价了
你说的应该是全额发票,如果是按揭的话一般应该在银行手中,待产权证办理完后,产权证会抵押在银行,发票给你,因为有的地区需要发票办理户口。有的地方是给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然后产权证也给你,但是上面注明抵押的内容。
首先你得与原施工图对照,看看设计上是否到底是如何要求的;如设计上本来就是这样设计的话,地漏你就得用带水封型的、盥洗池下水直接用金属软管做成弯头,洗衣机下水的话就比较麻烦把洗衣机抬高才行;如实际施工与图纸不符的话你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改正。
房地产产品的本质,加上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性,当房地产产品作为商品而流通时,就注定了房地产产品最终会成为一种不是人人都买得起的商品,虽然它是生活的必需用品。比如在美国,很大比例的人终身都是选择租房居住。所以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 换一个角度,北京现在的房价平均水平大概在7500元/平米左右,假如明天大家发现房价突然降低到5000元/平米,大多数人都买得起了,那么大家会踊跃购买吗?不会,肯定不会,因为房地产市场有“买涨不买跌”的特性,只要房价下降就会持币观望,就像前些日子营业税政策出台,大家都觉得房价马上要下跌了(事实上观望几个月后发现还是上涨了),马上交易惨淡。这就是持币观望。 房地产还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一旦大幅度下跌那就是一场恶梦: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无法收回而带来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个人贷款购房最后成为“负资产”而面临破产;房地产企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市场崩盘势必带来大规模失业...... 政府不会不管,所以,想稳定房地产市场,想让房价别离老百姓太太太遥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房价在一定的幅度内稳步缓慢上涨,直到供需平衡而缓慢回落。
举例说明: 北京现在的房价平均水平大概在7500元/平米左右,假如明天大家发现房价突然降低到5000元/平米,大多数人都买得起了,那么大家会踊跃购买吗?不会,肯定不会,因为房地产市场有“买涨不买跌”的特性,只要房价下降就会持币观望,就像前些日子营业税政策出台,大家都觉得房价马上要下跌了(事实上观望几个月后发现还是上涨了),马上交易惨淡。这就是持币观望。 房地产还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一旦大幅度下跌那就是一场恶梦: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无法收回而带来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个人贷款购房最后成为“负资产”而面临破产;房地产企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市场崩盘势必带来大规模失业...... 政府不会不管,所以,想稳定房地产市场,想让房价别离老百姓太太太遥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房价在一定的幅度内稳步缓慢上涨,直到供需平衡而缓慢回落。 所以,早晚有一天会下跌,只是下跌之后的房价还会比现在的价格水平高
要看设计图纸,看开发商是否按图施工了,如果图纸就是这样,那就没有办法,因为图纸都已经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查了,说明是合法的。
非常高,6000是一个很保守的数字,我说的是新房。关键是没有新房。可以试着买二手房,也就是正觉寺小区,青年东路一带的房子,这都是一些事业单位的房子,不太容易买。再就是佛山苑,这还有点希望,不过房子旧了一点,可是估计二手的买不到4000,3000多就差不多。总之,没大有希望买到房子,别抱太大希望,租房子是没有问题的,但也要将近1000元/月,是稍微大一点的
长沙房价近几年确实上涨了一些,但是相对全国同等城市来说是偏低的,2004年平均房价比南昌还低,主要是长沙地价相对便宜,近年来修路划拨的回报地比较多,而且很多单位都在建内部销售的宿舍楼,所以楼市一直不是很火暴.
在二手房买卖中,最有必要被提醒的是买家,如果买商品房上当受骗至少冤有头债有主,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则要高得多。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你签订的不是买卖合同吧! 应该是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去产权中心过户是,另外有专门的房屋买卖合同的. 另: 你那个定金合同, 应该是一式三份的, 房屋中介手中还有一份. 只有中介配合, 房东反悔也没用.
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商签订合同后,销售商会去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她目前只是付了定金2万,可以在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改为他人名字。但是,一旦签订了正式合同后,再想再改回自己的话,那可就属于买卖交易了,产生交易的税费。(广州地区为了打击炒家,未确权出房产证的房屋,不准转让) 另外,签订朋友的名字来买楼,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都是涉及几十万的产物,要仔细考虑清楚。
如果房地产的项目没有拿到规划许可证就根本不可能有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书,因为那合同书是由房地局根据预售许可证配套出售的,编号都有记录的,除非开发商自己印刷。 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如果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就绝对不可能登记备案,那样合同就无法生效,没有生效的合同就谈不上违约,反而开发商拿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子预售本身就违法,可以到当地的建委举报。
如果你选择的是建筑面积为标准,也应该写有分摊及套内建筑面积 你是否注明了暂测建筑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差异的百分比了?如果没有你只能按照实际面积结算了,可能会超出3%的比例. 如果实测面积下来后,与你合同面积差异过大(超过3%),你一定要找开发商理论!!!!!!!!!!!争取自己的利益!!!!
合同签订之前必需要确定所有内容与实际相同,难道老兄你收房的时候没查清楚?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LZ是以3.1m层高买的,那就算了吧...商品房一般楼层高度都是一样的,就算告上法庭,估计也就是庭外和解,开发商手段多着呢....不要得不偿失的好
先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因为大多数开发商都为了避免自己的责任,不把贷款办不下来后的处理办法说清楚.我买房子的时候,合同上说的是,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要交纳3%订金.估计你这个贷款办不下来,最后除了找别的银行再贷之外,用其它方法集资,要求分期支付.实在拿不出来钱,就只好赔点款,退订.
你好! 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超过3%以内的按实际补交购房款,超过3%的,为开发商送给你的了。少于3%以内的按实际退钱,超过3%的,按双倍退钱。
法院应该不知道你也有购房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在前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属于经济诈骗 在起诉时,把你的门面房申请资产保全, 这样就不会让你搬家了
这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 合同就是约定双方的 一方不守约,另一方就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或者中止合同
一般情况取暖费是以交房时间来收取的,就是说你没入住也要交,但是你的情况是还没到真正交接,可是取暖期已经开始了,就是说即使交也不应该收一年的费用.真要交,应该按实际发生天数来给.
如果合同确实这样约定的,而且经过备案,就是说已经生效,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了。
地上物同样有拆迁补偿的:1、建筑物一般给成本价;2、设备给搬迁费,不可恢复的就给重置价;3、停业损失,一般根据上年度的利润估算。
不动产的转让以权利登记为准, 还是尽早过户好 不过,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你用你对象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如果贷款没还清的话,应该可以继续提取部分你的公积金还贷,但提取额度应在每月还款范围内.
首先,你所所的属于房屋买卖,房屋属于商品房。合同我建议你去网上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在双方买卖完成后不存在任何的关系。 然后你所说的房屋,如果通向阁楼的楼梯在你家内,那属于你个人,如果在楼道中,则仍是公用的。。。。共有的
先找出造成延缓交房的原因,如是因中介方造成的,是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的,具体负什么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