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住院且不是工伤的职工可以报销陪护费吗
1.住院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社保局!
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我觉得这种职工是不可以报销陪护费的 。 希望能帮到你,麻烦点击 好评,祝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