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有什么具体流程以及时限规定?
竞争性磋商有什么具体流程以及时限规定?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基本程序:采购事项申 请、邀请社会资本方、制作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组建磋商小 组、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社会资本方、公告结果、签订合同等。在采购阶段竞 争性磋商的具体时限的规定为: (1) 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
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提交 响应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0日。 竞争性建商公告应包括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项目结构和核心边界条 件、是否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以及审查原则、项目 产出说明、对社会资本提供的响应文件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 式及采购文件的售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2) 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 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已进行资格预审 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社会资本资格进行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 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项目实施机构 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 核实。
采购文件售价,应按照弥补采购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 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采购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依据。 (3)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社会资本;不足5日 的,项目实施机构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 响应文件评审。 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组织响应文件的接收和开启。
评审小组 对相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 规定,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并对社会资本方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有实力的社 会资本方进行合作。
答:(1)采购预算、申请与审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殳区 的市...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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