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问题
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6个月,如果6个月后案情没有发展,没有足够证据,公安机关可以继续再办理6个月的监视居住吗?另外监视居住是在家里还是拘留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因此,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司法机关不能再办理监视居住,应当在其满后予以解除。
居住,就是指公民住宅,因此,监视居住是在犯罪嫌疑人家中,不是在拘留所。
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应当掌握以下几点: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2、严禁刑讯逼供的原则。 3、一切证据...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