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二次供水费用合理吗?
本人是淮安区东方希尔顿小区(该小区均为高层或小高层)的6层以下的住户,小区的天健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还另外收取200元每年的二次供水费用,请问是否合理?有没有收费依据?
网友您好,根据淮安市楚州区物价局楚价[2012]14号《关于东方希尔顿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备案函》的精神,接受供电、供水部门委托代收的小区公共水电费用,应签订相应委托协议,单独列账、按实收取,合理公开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结算方式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协商确定。 如发现其有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业主可向淮安区价格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58。
答:物业公司的费用如下: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属人员的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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