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都需缴纳企业欠薪保障费吗?
所有企业都需缴纳企业欠薪保障费吗?
根据《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在缴费期限内缴纳欠薪保障费。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应当单独缴纳欠薪保障费。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建筑施工企业不适用《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企业、企业分支机构每年只须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征收时间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具体以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向各缴费企业发出的缴纳通知书为准。缴费的具体数额,为本市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
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此前曾召开会议要求:对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督促建设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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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可以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的多功能卡。 如果你有参保缴纳医疗保险,社保卡除了可以查询各险种的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