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价五百到七百吧,更便宜的也有,更贵的也有,看个人经济状况吧
均价五百到七百吧,更便宜的也有,更贵的也有,看个人经济状况吧收起
长沙校区附近有6.70平方的房子租吗? 里面有什么设备?比如说电视,空调这些。。。。。。。。。。。。。。。。价格大概多少阿?
过错方 门卫<br/> 如果有中介参与 中介机构同样为过错方<br/>可以去告,不过建议你 不要告,而是向 物业公司 投诉,让门卫拿出非法所得及水电费。<br/>先报警 说有人强占你家 把租房户轰走,带个摄像机一同去 保留证据。
你可以去百姓网,或者房屋出租网看看。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网上的东西是不怎么可靠·· <br/> 但是网上的信息也是最多的·· <br/>如果你不觉的麻烦的话就是多去看看实体的房子到底是怎么样的·· <br/> 或者是去租房网··口碑网··看看··但是网上的一般都是中介·· <br/> 有些说是个体的也是中介·· <br/>或者是打印一些小海报··贴到你想租房的小区·· <br/> 房主看到就会联系你了··
你好!<br/><br/>当然不用退了。<br/><b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你可以去附近的中介溜溜看看,现在合厨也要500左右了,自己找的话就上51同城网站或者手递手看看又没有租房的信息,具体情况和房主协商了
理论上是你理亏,她不给退也说的过去。100快你还至于打官司么朋友?要我看你想挽回损失就和她说确实是你的原因,一人退一步,让她留30当看房费吧。你只是看一眼,又不耽误她继续租,如果她还说硬气话,你问她,你的一个锁眼值多少钱?呵呵<br/>换一个锁心的钱远远超过100,让她选换锁心还是退钱呵呵<br/>不用钥匙,意思你暗示她,她不给退钱你就堵她锁孔,然后锁就废了呵呵
不是那么简单的,你需要从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还需要业务员帮你找房源,业主一般不太相信小中介公司的。<br/>你还不如做二房东呢,你先租赁下来,再转租给别人,相对手续比较简单。
你指的哪个西校区?固安那个还是西小区那个?<br/>固安那个就免了,周围全是庄稼地。<br/>西小区的话租房子挺贵的,因为是教学区。<br/>另外你是合租还是自己住啊?自己住你们师院家属区好多呢,周围的话就是农经家属院(你们师院对面的红砖楼),炮校也有,但是现在正清理呢,文苑也有,适合一家子租。<br/>我觉得最合适的就是师院对面胡同里的新儒苑,他有40平的小间,正满足你的要求。
这种情况也正常,如果对方能提供房子产权证书就没有怀疑可言的,否则就要小心<br/> 只要能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对方的就没有问题
法律上是有效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事常有发生,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房东是能理解的,除非这房东的良心被狗吃了。现在才十月中旬啊,这房子不难处理,找房东谈谈,或是再找找合租的伙伴。<br/>我读大学时,寒暑假房东都给我减免了一半的房租。因为我房东是小学老师,而且我们帮他的房子布置的非常好。哈哈
确定租房地段。主要是要围绕自己工作或学习所在地周围寻找,切莫全城撒网,这样的话会让自己疲惫不堪。<br/>心理价位事先要确定。不然到最后就可能从最初的1000元上升到2000。因为出租方总会一点一点的增加预算,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远远超出自己的预算。<br/>必要时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收费办法是一个月房租,房源信息很多,因为北京很可恨的就是那些房东出租房屋不用给中介交费用,所以中介的费用全部来自于承租方,这和其他一些城市不一样,因此很多房东都把房子交给中介来代理。<br/>一定要当面和房东把房内的设施、家具家电等核实清楚,该添置的一定要事先跟他讲明,别合同都签了才想起后事就晚了。<br/>签合同最好是能跟房东签,让房东带上房本让你看看。一些中介公司往往是自己同房东签定代理合同,让后出租,这样的话价格就会高,并且他们为了利益会随时收回房子。曾碰到一个租房的说,中介公司跟他签了一年合同,结果住了两月就要去他们搬出,虽然按合同赔了钱给他们,但你自己要面临马上寻找住处、搬家等麻烦事。<br/>心态不要急,一定要沉住气,只要自己努力找就一定会找到合适的。最好提前十多天就开始找,这样会更多的时间来选择好房子。<br/>房间基础设施一定要齐全,电器家具之类的可以根据房屋价格来决定要不要。其实好些房子没有家具家电,但自己购置一些的话会比那些设施齐全的要合算。毕竟到旧货市场买下的东西价格都便宜,而且以后搬家也是自己的资产。<br/>中介人员看房的时候都还比较热情,可千万不要冲昏头脑,那是要赚钱,所以不要顾及什么面情,看房十次八次也不嫌多,可别为了一时的不好意思就定了房,后悔的是自己。交定金的时候尽可能用各种借口少交一点,这样当后悔不想租这个房子的时候损失会少一点。
1、到三峡大学的西苑、东苑外面自己找找看,到处贴着广告 <br/>2、到今日宜昌网找找,在房屋栏目下左侧的搜索中,搜“三峡大学”
""他们理都不讲直接开骂,天天打电话威胁,我要怎么办?""~~~已经违反治安处罚法...<br/>报警...<br/>就跟他说,若有不妥可诉讼嘛,再骚扰就报警...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要求,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