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当时处理事故的开支进行对冲,如果当时做费用处理了,收到赔偿就冲红费用,如果当时做其他应收,就作冲减其他应收处理。如果当时没处理,就根据当时的开支与2000元的差额做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我认为冲减交通事故的开支比较合理,如果冲减开支后还有盈余的部分则做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这样比较准确地反映了该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溢,真实地记录了经济业务的过程。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应以发票复印件入帐走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当赔付后可以冲其他应收,如赔付小于当时的费用,差额部分调入修理费等.
一般保险赔偿冲修理费,不足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如果本身没发生修理及相关支出,收到赔偿时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
冲减交通事故的开支比较合理,如果冲减开支后还有盈余的部分则做为营业外收入处理,这样比较准确地反映了该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溢,真实地记录了经济业务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