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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医生的放射津贴国家标准是多少钱


      		
李*** | 2018-02-27 15:37:49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2018-02-28 22:37:49
  • 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规定不同。
    国家有关规定如下: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个课题组自理。

    2.同位素管理员将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3.确诊已怀孕或在哺乳期内的工作人员或使用者应停止同位素操作。

    4.放射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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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规定不同。
    国家有关规定如下: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个课题组自理。

    2.同位素管理员将为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历次医学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在其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

    3.确诊已怀孕或在哺乳期内的工作人员或使用者应停止同位素操作。

    4.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临时调离可继续享受津贴,但不超过三个月,正式调离放射工作者,可继续享受津贴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停发。

    5.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保健休假2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

    6.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个人剂量仪。监测费用自理。

    据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人员的保健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除其他休假外,可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从事放射工作25年以上的在职者,每年由所在单位安排利用休假时间享受2至4周的疗养待遇。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休假、住院检查或患病治疗期照常享受保健津贴,医疗费用分别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或所在单位支付,在生活方面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照顾。长期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因患病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经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组织或机构诊断确认后,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放射工作人员因职业放射操作致残者,其退休后工资和医疗卫生津贴照发。因患放射疾病治疗无效死亡者,按因公牺牲处理。
    E*** | 2018-02-28 22:37:49 44 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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