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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使用税缴纳后由那方进行税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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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使用税缴纳后由那方进行税前抵扣

我公司拥有在异地的房产、土地,由我司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关联方代缴纳的房产、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由我公司进行税前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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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1-11-24 13:06:32
    缴纳的房产、土地使用税是不能进行税前抵扣的,只有增值税才可以抵扣。你所说的意思可能是指交的这两种税算谁的费用,可用来在所得税前扣除,是这种情况吗?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要看你公司拥有有这个房产和土地在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时是否签定了相关协议,协议中是否就有关这两种税的交纳承担和费用分担,如果有就按协议办。如果没有协议,只是无偿给关联方用,而且税费还是由你单位交纳,那么,无疑这个费用还是由你单位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关联方交的税费,那么这个费用应该由使用方也就是关联方在税前扣除。

    七***

    2011-11-24 13:06:32

其他答案

    2011-11-24 13:20:41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使用方缴纳,并在使用方入账。你单位不能税前扣除。

    z***

    2011-11-24 1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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