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占地是随着销售而逐渐减少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销售期间,应按建筑面积区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分别按出售与未出售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是否可以按照上述方式缴纳土地使用税?全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占地是随着销售而逐渐减少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销售期间,应按建筑面积区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分别按出售与未出售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如果是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可以按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待商品房全部销售完后,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全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详情>>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一、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详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18号)规定,纳税人向其他个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