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
我们老板新开了一家公司,把原公司的公车和自己的私车一起以租凭的形式签给了新公司。请问相关的后续问题账务上应该如何处理? 1,老公司收到租赁费如何处理?包括租赁发票以及涉及到了税有哪些? 2,新公司用这两辆车能税前扣除的费用是哪些?不能扣除的是哪些?谢谢!全部
1,老公司收到租赁费如何处理?包括租赁发票以及涉及到了税有哪些? (1)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2)租赁发票应该开服务业发票,涉及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5%计算)、城建税(按营业税7%计算)、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3%计算)、印花税(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0.01%计算)。 (3)提取税金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新公司用这两辆车能税前扣除的费用是哪些?不能扣除的是哪些? 如果有租赁合同,汽车发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2009-05-27 10:12 补充问题 请问租赁发票是按月开还是一年开? 按月、按年开都可以。全部
答:你可以参考一下看看你们温州一共有多少拍卖公司一般只要是注册的拍卖公司都有参加竞标(就是选那一家作为拍卖)的权利最后你只要注意一下报纸或者媒体。因为拍卖公司接到这...详情>>
答:双方都要交。 买受人成交200万以下的车辆,都是按5%交。 委托方由它与拍卖方签订的合同定拍卖佣金的比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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