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如何处理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接受方如何处理,其计税价格是怎样定的,实务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新会计准则帐务处理步骤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1、对于接受赠予的固定资产,附带有发票等凭证的。那么按照发票金额及相关处置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入帐价值,并按国家财务制度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办法以帐面价值为基数,实施折旧核算 2、如果没有发票等凭证的,按照市场上同类产品价值加相关税费后价值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帐,并按照入帐价值总额与相关规定,执行折旧核算 3、如果是旧设备,按上述办法确定价值后,减去根据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对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而需要支付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在递延税款中核算,但税务机关要求立即交纳。
4、入帐价值与递延税金的差额,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公积中核算,代捐赠非现金资产处置后,该公积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公积中核算,并可转增资本具体为: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或银存:用于安装等费用 递延税金——接受捐赠应交所得税 内资企业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 (凭据金额 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递延税款外资企业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 (确定的价值) 贷:待转资产价值。
1.会计处理:根据新准则规定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则可以抵扣.至于如何确定入账价值,请按照新准则新旧固定资产的入账规定来处理. 2.税务处理:如果会计处理的入账价值同税务规定的入账价值不一致,你需要按照新准则也就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调整所得税费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从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