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对没《物权法》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买受人的权利不受法律到保护的。 买受人极有可能面临一房二卖的风险。在这里,出卖人没有房产证出售房屋导致一房二卖有两种可能:一是出卖人有房产证而不出示,其只与买受人签订交易合同,而后或者之前将房产证过户给他人;二是房产证还未办理而与买受人签订交易合同,待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再行过户给他人。
你好! 对没《物权法》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买受人的权利不受法律到保护的。 买受人极有可能面临一房二卖的风险。在这里,出卖人没有房产证出售房屋导致一房二卖有两种可能:一是出卖人有房产证而不出示,其只与买受人签订交易合同,而后或者之前将房产证过户给他人;二是房产证还未办理而与买受人签订交易合同,待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再行过户给他人。 收起
这种事一顶要公证!如果不公证的话!所产生的后果是很难预料到的!就是你什么都问到了!但如果你在最后出来一些新问题的话!那就不好说!如果有公证就不一样了啊!那是有法律依据的!
这种事一顶要公证!如果不公证的话!所产生的后果是很难预料到的!就是你什么都问到了!但如果你在最后出来一些新问题的话!那就不好说!如果有公证就不一样了啊!那是有法律依据的!收起
这样单位的使用权的房,( 应该是单位房管部门来管理或者是单位委托物业和房管所管理这种房)如果有使用权证可以以换房的名义把你的名字或过来,但是上述单位必须同意,且你应该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如果没有使用权证,或者单位就不同意给你换这种房最好退了,应为这种房根本就不能上市交易,单位随时有权收回去,合同是无效的。买这种房需谨慎。。。。。
这样单位的使用权的房,( 应该是单位房管部门来管理或者是单位委托物业和房管所管理这种房)如果有使用权证可以以换房的名义把你的名字或过来,但是上述单位必须同意,且你应该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如果没有使用权证,或者单位就不同意给你换这种房最好退了,应为这种房根本就不能上市交易,单位随时有权收回去,合同是无效的。买这种房需谨慎。。。。。收起
需要得到卖方人单位的认可,并出具证明,否则有一定风险。
需要得到卖方人单位的认可,并出具证明,否则有一定风险。收起
最好做个公正。
最好做个公正。收起
麻烦,补办手续的时候还需要原来房东出面吗?
麻烦,补办手续的时候还需要原来房东出面吗?收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需要交纳高额手续费的,但是,如果代办服务就不会是无偿的。
不知道你选择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你在确定可以新浪设定的贷款计算上去自行算一下,地址如下: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要看买卖双方的具体约定,一般购房都采用按揭付款与一次性付款两种方式,短期内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差不多,如果双方约定付款周期较长建议采用按揭付款,相关费用差不多。总之,一次性付款最省事,合算
理论上来讲是等额本金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合理,但是同时要看是同那家银行合作。各家利率是不同的。
产权证不可以写你的名字,你只能拿到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上只能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共有只能另外办一个共有权证,办了共有权证后,这份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有,所以你们本该就是一起还贷的。
自建或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权批准部门的个人建房或翻建房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2)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首先由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准集资建房文件(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正式房产证30日内,由单位统一办理补录手续 具体贷多少看当地政策.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凭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到银行就可以办理。 可以部分提前还贷,还可以提前全部还清贷款。 提前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一:保持月供额缩短贷款年限 二:保持贷款年限减少月供额
首先,这是肯定不行的,住房公积金的钱只能以现金的方式从银行提取出来,北京是一个季度提一次,提款时还需购房合同、发票及购房人的身份证原件。我自己是商贷,所以我自己公积金的钱就是一个季度提一回的,再打入月还房款的银行卡上。
国家有政策,但政策很多,我曾见看过,不熟悉的,会看晕。 是否彻底社会化,要看企业法人代表的决心。因为企业员工的观念转变,总需要时间,特别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敏感问题,处理起来难免会暂时产生抵触情绪。如果你是国有企业,为了稳定,可以慢慢过渡,不必操之过急,否则,员工对你的意见反映上去,你会吃不消。现在很多国企都是采取这个办法。 研究文件,我觉着大可不必。你可以找当地房改办了解情况,还可以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
北京公积金月交存上限: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交存比例,执行期为1个年度,既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例如,2005年交存上限按照200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04年度为2362元/月)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交存比例,就是2362×300%×10%×2=1417元;
如果你父亲的名字改到你名下以后,你可以拿着新的产权证把你全部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绝对没有问题.我的客户就是这样做的. 只要房产证写着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按照规定,单位应该为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 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提前还贷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这4万元对你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还了也就还了,下次要提前还贷时就要算算,选择对你有利的方式还贷。银行的确是盈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