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生育第二胎的问题?
夫妻双方为城市户口,都是事业单位普通职员,女方为80后的独生子女,男方生于70年代,不是独生子,双方现有一女四岁,在不被单位开除的情况下想再生育第二胎是否可以,或有什么办法?
按政策规定,双方均独生子女才可生二胎。到目前还没有新的文件。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很严格,一定要生的话风险太大。女方年龄不算大,去当地计生委了解政策,等政策稍微放松的时候才生,乃是上策。祝一切顺利!
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现在这个生育政策是每个省份的都不完全一样的,就像我们这里吧,如果是农业户口的头胎是女儿的就可以间隔四年再生第二胎,当然如果是舒服去单位的公务员或者是职工的或者单位还有其它的政策的,建议多点了解吧
我认为不可以
答:婚姻法并未对夫妻生二胎的条件并未做规定,而国家目前计划生育政策国家把得较严,法律明确规定“提倡生一个孩子”。但是,国家已经以法律形式把权力下放给省市人大自行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