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私营小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综合保险?
上海私营小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综合保险?在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当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同时携带下列材料一并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1、外来从业人员的名单; 2、外来从业人员的个人证件照2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3、对没有办理过综合保险登记手续的单位,还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其实很简单的: 1、若公司未开户,则携带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所在地区外劳力管理中心申请,填写《单位综合保险登记表》、《上海市外来从来人员》申请书,在指定日期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
2、办理新进人员需要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综合保险)备案登记表》、《外来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照片扫描专用表》,加盖公章,在每月5-25日间至所在地区外劳力管理中心递交,即可。 。
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各类待遇享受!! 单位缴纳综合保险费,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老年补贴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 施工企业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
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外来从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
住院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从发生住院之日起的1年内只需支付1次。 。
答:按以下手续到社保中心办理,当然手续比较繁琐的: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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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详情>>
答: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的步骤如下:①民主提案。提案分集体提案和个人提案2种。集体提案由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进村入户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 求村民意见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