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税收管理、税收协助、税收服务、税收监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税收保障协调机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税收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税收保障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税收保障的综合协调工作。
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做好税收保障具体工作。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税收保障有关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烟草、电力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税收保障有关协助工作。
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咨询和辅导服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参与税收保障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答:先告诉你全国的规定,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等6部委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在2005年年底以前,刑满释放...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