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办理有哪些材料?
南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办理有哪些材料?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2。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门处理); 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
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验原件收复印件); 7。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8。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收原件); 9。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10。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主申请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1。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提供,收原件); 12。
其他材料。
答: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并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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