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公租房申请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运城公租房申请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1、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之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2、初审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3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审核章。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在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审核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公示期满3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市、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社区居委会并说明理由。 4、 市、县(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3日内将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分送民政、公安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答: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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