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1) 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形式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生产资料是集体占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资料是在所有权 不变基础上的共同使用。 (2) 职能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解决社区范围内经营 者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如水利、道路、公共卫生等;农民专业 合作组织作为经营性组织,主要承担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不 了也不应该承担的职能,比如,家庭经营需要共同解决的购买、 销售、加工环节的事情,以及资金、技术、信息等问题。
(3) 经营方式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 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约定的项 目、范围、程度内实行统一经营,结成利益共同体。 分配方式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固定分配、按劳分 配为主,目前主要以向成员提供福利为分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按照股份、投资额或成员惠顾量分配为主。
(4) 形成的基础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外力的作用下 形成的,自愿不是它的特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自愿形成 的,不受外在因素的制约与干预。 覆盖的范围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区性的,与村 民委员会所管辖范围是一致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跨村跨乡跨县,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答:农村电力和电话业务服务。因为私人电力公司不愿意为 农场主提供电力,所以农场主就成立了电力合作组织。发展农村 电气化是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大事,农村电力合作组织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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