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苏州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当事人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
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注意事项: 1、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3、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见我处《继承公证办证指南》)。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本处办理遗嘱公证实行预约登记制,遗嘱人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申请后根据公证员的预约时间再次到指定办公场所正式办理。
答:1、合同 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材料 办理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材料 2、证书类(执照)和委托 办理证书类(执照)公证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材料 3、遗嘱和继承 办理遗嘱公证材...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