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办理应满足什么条件?
广州市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办理应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条件: 在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情况下且具备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 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双方应结婚满2年以上。
2、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 3、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落户需要条件: 1、《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2、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 温馨提示:违法生育的子女,属2013年8月1日《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市政府94号令)颁布实施前出生的,其父母亲已按政策接受处理的,可申请随父母来市入户;属2013年8月1日(含8月1日)后出生的,不予批准迁入本市。
答: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子(女)为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 2、父母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子(...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