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中山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
办理材料 1、 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参保的(省内转移): (1)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需要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正本 2、属本省非本市户籍的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省内转移):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或户籍迁出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凭证 (4)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正本 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或代办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时限 工作日受理,受理后当日办结
答: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带《联系函》时提供)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时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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