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除收养登记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南京解除收养登记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4、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答:领养孩子应该在民政局办手续,涉外领养的话还需要做公证。 下面把《收养法》附上,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